COMPANY NEWS/ 公司新闻
关于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公告
2022/4/19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和省国资委有关文件要求的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 展,现就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

物产中大元通汽车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汽车”)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公司(即出租方)为本次租金减免的实施主体。

二、减免对象

通过正式合同承租前述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包含国有企业。存在转租行为的,由实际经营承租方享受减免政策。

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三、减免标准

根据原出租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承租户免收叁个月的租金(不含物业费、公共能耗费等):

(一)租赁合同202211日(含)前起租,331日尚在存续期内的,免除20221-3月叁个月租金;331日前到期且不再续租的,免除自11日起到合同期止的租金;

(二)租赁合同202211日后起租的,免除自起租日起叁个月租金(不含免租期)。2022年承租期不足叁个月的,按当年实际承租期减免;

(三)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的基础上,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

(四)租金减免形式:已预收租金的,由实施主体(出租方)退还减免金额;暂未收妥租金的,由实施主体(出租方)免收减免金额。

四、申请与受理

(一)实施主体(出租方)应通知政策范围内各企业,做到应知尽知;

(二)申请人应书面形式向实施主体(出租方)提交租金减免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免租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租赁合同、证明申请人符合租金减免政策企业范围的材料;申请人为转租人的(俗称二房东),须提供免租申请书、租赁合同、转租合同、转租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证明实际承租方符合租金减免政策企业范围的材料等;

(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四)实施主体(出租方)要及时与符合本次租金减免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租金减免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按租赁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确保流程合规合法。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元通汽车资产运营与基建管理中心 汪瑛

联系电话:0571-85778721

邮箱地址:wangy20@wzgroup.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