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ANY NEWS/ 公司新闻
关于疫情防控期租金减免的公告
2020/3/17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国资委有关文件要求的指示精神,认真履行省属企业社会责任,切实帮助和支持经营企业(商户)降本减负,现就减免疫情防控期经营性用房租金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汽车”)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公司(即出租方)为本次租金减免的实施主体。


ニ、减免对象

       通过正式合同承租前述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包括非国有性质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 存在转租行为的,由实际经营承租方享受减免政策。


三、减免标准

       根据原出租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承租户免收自202021日至2020331日合计两个月的租金(不含物业费和公共能耗费):

(一)合同存续期内的,免除20202月、3月两个月租金;

(二)租赁合同3月底前到期且不再续租的,免除自2月1日起到合同期止的租金;

(三)租金减免形式:已预收租金的,由实施主体(出租方)退还减免金额;暂未收妥租金的,由实施主体(出租方)免收减免金额。


四、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人应书面形式向实施主体(出租方)提交租金减免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免租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租赁合同、证明申请人符合租金减免政策企业范围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转租人的(俗称二房东),须提供免租申请书、租赁合同、转租合同、转租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证明实际承租人符合租金减免政策企业范围的其他材料等;

(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三)实施主体(出租方)要及时与符合本次租金减免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租金减免手续,签订补充协议, 确保流程合规合法。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元通汽车资产运营与基建管理中心 张国萍

联系电话:0571-85778903

邮箱地址:zhanggp@wzgroup.cn